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确保我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印发<海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教督〔2017〕46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印发《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海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二、主要任务
(一)办园条件
针对幼儿园办园资质和经费保障、选址与园舍布局、班额与规模、设备设施、玩教具与图书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二)安全卫生
聚焦各园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和校车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三)保育教育
重点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活动设计内容与形式、教育的计划与方案、师幼关系等方面开展督导评估工作。
(四)教职工队伍
对幼儿园在教职工配备及资格资质、教师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权益保障等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五)内部管理
主要针对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完善、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招生规范、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幼儿园自评阶段(10月16日前)。各区各园要及时组织人员整理档案材料,对照指标逐项开展自评,区属幼儿园将自评报告上报所属教育督导机构。
(二)各区(含育才区)实地督导阶段(10月23日前)。区属幼儿园由区级教育督导机构开展实地督导评估。
(三)市级抽查阶段(10月31日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区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随机抽查。抽查范围涵盖片区内城区、乡镇、农村等公、民办幼儿园。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5日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区教育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和市级抽查的结果,形成365bet足球即时比分_英国365网站最近怎么了_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报告和问题清单。